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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于半夜潜入民宿其中一间客房,企图性侵年轻祖母级女游客,今日在法庭否认非礼罪,法庭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3500令吉保外,案件定12月5日过堂。
来自吉隆坡的被告立祖安沙(42岁)被控于今年10月19日凌晨2时57分,在甲市老街某民宿内一间客房,强行脱下44岁女子底裤,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。
此条文下,一旦被判罪名成立,可面对坐牢10年或罚款或鞭打,或两者兼施。
据了解,事发时,受害者与女儿及3岁孙子同睡一间房,为了让睡在另一间房的丈夫进入房间及使用房内厕所,该房并没上锁。
正当3祖孙熟睡时,被告全身赤裸爬上受害者的床上,并脱下受害者内裤。起初受害者以为是丈夫,当发现非丈夫而推开男子,接着放声大喊,在房内的女儿惊醒后开灯。
接着被告关灯,喝令两母女安静,穿上衣服后逃逸。
此案由法拉娜比拉副检察司主控。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,事发时,他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,只在醒来后发现已在警局
正文完